贝加尔湖探险之旅的一般条款和条件
版本 02 / 2021
旅行登记、旅行合同
- 旅行者的旅行登记是签订旅行合同的基础文件。
- 在贝加尔湖探险公司(LBA)向旅行者发出书面旅行确认后,旅行合同随之签订。
- 如果旅行确认书的内容与登记内容不同,LBA公司在10天内受新报价的约束。如果旅行者在10天内没有以书面形式拒绝这个新的报价,则合
同将在新报价的基础上签订。
定金、尾款
- 收到报名确认后,旅行者必须支付 500 欧元、600 美元或 4000 元人民币的定金。
- 如果未按时支付定金,LBA 有权在一次提醒后终止合同,并按照第 2 条规定要求赔偿旅行取消费用。
服务、价格调整
- 合同服务的类型和范围以旅行确认书中相关信息的服务描述内容为准。
- 服务提供商(如航空公司、酒店、营地等)和旅行社未经 AS 授权,无权与旅客签订超出或违背 LBA 旅行确认书的协议。
- 如果价格上涨超过 5%,旅行者有权解除旅行合同,且无需支付取消费用。旅客必须在获知价格上涨后立即向 LBA 公司主张这一权利。
旅行者取消、更改预订
- 旅行者可以通过书面声明的方式在旅行开始前撤销旅行合同。
- 但是,旅客必须向 LBA 支付因旅行安排而产生的费用补偿。这些费用汇总如下:
- 出发前 90 天内:旅费的250 欧元
- 出发前 30 天内:旅费的300 欧元
- 出发前 15 天至 0 天:旅费的500 欧元
- 旅行确认后,根据旅行者的要求更改预订(如更改旅行日期),如果可以执行,将收取每人 25
欧元的统一费用。否则,将视作新预订且收取取消费用。
- 如果旅行者因病等原因参加旅行,且在没有事先告知 LBA的情况下未使用个人旅行服务,则无权按比例要求退还旅行费用。除非服务提供商向
LBA 报销了这部分个人费用。
- 如果行程缺陷导致旅行严重受阻,且在合理时间内未提供补救措施或无法补救,旅行者可
终止合同。但旅行者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当地导游提出投诉。如果旅行者未报进行投诉,则无权要求减少费用。
LBA 取消合同
-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LBA 可以解除旅行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旅行者也可以退出。合同终止后,LBA
可以要求旅行者对已经提供或仍将提供的服务给予适当补偿。
- 旅行开始后,如果旅行者扰乱或危及旅行进程,且在发出警告后仍持续,旅行合同可以终止。在这种情况下,LBA
公司有权收取旅行的全部费用,但必须将节省的费用和未使用的服务进行抵消。LBA 的当地代表有权行使 LBA 的权利。
责任、保证
- LBA 对行程和服务说明的准确性负 100% 的责任。
- LBA 对仅作为第三方服务造成的服务中断、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 旅行过程中因国家特殊性造成的短期中断,LBA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构成旅客有权要求降价的理由。
- 无论是否缩减或取消行程,旅客均可要求对未履行的行程进行赔偿,除非行程中的缺陷是由于 LBA 无法负责的情况造成的。
最后条款
- 根据第 IV.7 和 VII.4 条的规定,旅客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旅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向 LBA
提出索赔。逾期后,旅行者只有在非因其自身过错而无法遵守最后期限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出索赔。
- 其他索赔要求在合同约定的返程日期一年后失效。